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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年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圩大沟河道驳岸工程 (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2019年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圩大沟河道驳岸工程(二标段)已批注建设,资金已落实。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徐圩大沟位于311国道向北至创新路,徐圩公路桥北侧长602米,上口宽20米。

2.2招标范围:徐圩大沟河道驳岸新建施工,主要内容有: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地梁、石质栏杆、台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质量:合格标准

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5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5月至2020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3.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9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23日至2020年11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至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1615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明威大酒店二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70

施工组织设计:            20

企业业绩:                5

其他                    5分

2

投标报价

70分)

1、报价书内容审查:

①检查有无缺项、漏项,分析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②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2、报价分(70分)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A+投标人平均报价【剔除无效标,如有效投标人﹥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5家,则无需剔除】×(1-A)。其中A是招标控制价占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为0.3、0.35、0.4三个中选一,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8%-100%(含98%、100%)的得70分;

②、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98%~95%(含95%)范围内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70分基础上扣0.5分;

③、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95% 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第2条扣分的基础上扣1.0分;

④、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00%~103%(含103%)范围内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70分基础上扣1.0分;

⑤、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03% 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第4条扣分的基础上扣1.5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0分。

3

施工组织

设计

20分)

1、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合理(2分)。场地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2、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3分)。计划合理措施可行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3、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3分)。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技术人员配置合理(2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齐全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高级职称1分。

5、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有保证(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6、质量保证措施(3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得力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7、安全文明建设,环境保护(3分)。安全文明建设措施得力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环境保护措施得力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

企业业绩

(5分)

1.投标人近3年来(2017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提供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

2.投标项目经理近3年来(2017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提供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

注:以上企业业绩全部以原件为准赋分,没有原件或原件不全的,不计分。

注:类似工程是指河岸保护或整治等。

7

项目经理答辩5分)

项目经理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得4-5分。

项目经理思路基本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得 3-4 分。

回答问题一般得2-3 分。

回答问题较差得1-2分。

7.特别提醒:徐圩大沟河道驳岸工程共分两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项目编号二标段、二标段顺序进行开评标,如投标人在上面标段中标,则不再进入下一个标段的评标。请各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岗埠农场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39613605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12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

电子邮箱:27206676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