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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岗埠农场水产养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ZMY-GBNC-20201120-004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省岗埠农场水产养殖改造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岗埠农场;

2.1.2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江苏省岗埠农场水产养殖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一、 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项目部只配备注册建造师1名,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05月至2020年10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23日至2020年1127上午9:00 - 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整,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发送时邮件及付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231500分。

5.2递交地点:海明威大酒店二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岗埠农场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518-860957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12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18805135863

电子邮箱:27206676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