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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1年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岗埠农场;

2.1.2建设规模包含2021年环境整治和小城镇提升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 投资约1200万元

2.1.3工期要求:2021531日前完成

2.1.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二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为:

一标段:位于育才路以西,腾飞东西路南,排水管道铺设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井、化粪池修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位于育才路以东,腾飞路以南,实施雨污分流施工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井、化粪池修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评标按一标段标段的顺序进行,如果投标人已在先评的某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将不再参与评审。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标段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需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指雨污水管铺设、分流等)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一、 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后不中标后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4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2月2508时30分至2021年3417 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缴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99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在2021年3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内递交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正门(北门),签到完成后及时离场。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签到时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61360507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人:王志东

联系电话:13851092607

10、疫情防控事项

1、本项目保证金需至代理机构财务室确认,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汇款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即可。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4、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