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轻絮传法意,民法典守护万家宁
发布日期:2026-05-22 浏览次数:

为积极响应全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号召,将普法教育惠及职工和居民。5月22日上午,岗埠农场公司与农发岗埠分公司组织志愿者走进中心街、社区、商超,送“典”下基层,开展夏季普法宣传活动。
“您好,今年五月是全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这是民法典小知识宣传页,岗埠邮局还有我们设置的宣传点,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大早,普法志愿者王健雪、董淑政等人到岗埠邮局门口,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张贴普法海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趣味小知识,让大家意识到民法典与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等息息相关。“快递被代签后丢失,谁负责?”一位快递小哥问。“由快递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收件人同意代签视为未交付,损失由承运方快递公司承担。”普法志愿者董淑政详细地解答。“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婚前彩礼。”一位大妈仔细端详着宣传手册,笑呵呵地对志愿者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群众加深了对民法典知识的理解与记忆。
普法志愿者们根据《民法典宣传手册》为群众解答婚姻纠纷、网络购物纠纷、邻里矛盾等各类法律问题。他们在镇区中心路、商超、学校、法治广场周边拉起载有宣传标语的横幅,在包庄邮局布置展架、张贴普法海报,设置咨询点,共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让职工群众把法律知识带回家。(方冉冉 周永康)


